继我司被认定为济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后,根据《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鲁工信发〔2020〕7号)和《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山东飞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申报,经过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、专家评审和公示,认定我司为2021年度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有效期三年。
获得“专精特新”称号的中小企业,这是对我们公司的肯定,充分的证明了飞越电子在云台和转台领域的专业化和创新能力。
我们也会继续聚焦云台和转台主业、强化创新,增强核心竞争力,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,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